1. 瑞氣制氮機的吸附塔、緩沖罐、除油器、空氣儲罐均屬Ⅰ類壓力容器,應根據有關規定,定期加以檢查。并接受當地鍋檢所的監督檢查。
2. 在檢修瑞氣制氮設備時,一定要將儀表氣路和各管路的壓力降為零后才能拆卸各元件。
3. 開流量調節閥時務必緩慢,否則,氣體流速過快會損壞流量計。
4. 設備使用前請詳細閱讀瑞氣提供的冷干機、過濾器、流量計、氮氣分析儀、調節閥、調壓閥等配套設備和儀器的使用說明書,正確使用,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書的要求進行維護保養。
5. 本機運行期間必須有人值班,每半小時檢查一遍儀表讀數是否正常,有無報警現象,并做好日志記錄。若有報警,必須及時檢修。
1、操作人員在上崗前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和操作方法的學習和實習,獨立掌握瑞氣制氮設備的操作方法后方可上崗工作。
2、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書的規定進行操作。
3、瑞氣制氮設備在卸壓之前,不得進行任何與壓力有關的維修工作。
4、瑞氣所生產的每套設備出廠前均調試合格,并附有合格證,但并不能完全預防運輸及裝卸過程中發生的損害,故開機前應仔細檢查系統的各個方面,以防故障發生。
5、氮氣雖然無毒性,對人體呼吸無害,但也不能維持生命,若長時間大量吸入肺部會引起氣閉式假死狀態,損傷智力。
6、工作人員須熟知空氣中氧氣濃度低于18%時,則有缺氧癥發生,若低于10%時會導致手足麻痺,如果低至7%上下時,會發生嚴重意識不明,甚至死亡。
7、在缺氧場所作業時(如進入吸附塔內部進行檢修時),應適當進行換氣,換氣方式分為自然通風和強制通風兩種,以保持作業場所的空氣正常含氧量在18%~21% 之間。
1. 制氮設備室內應保持通風,氣源應保證干凈、無污染、無腐蝕性介質。
2. 制氮設備與空壓機的安裝應注意采取措施防止制氮設備消聲器放空富氧氣體重吸入空壓機。
3. 制氮設備只須水平放置在平整基礎上,無需地腳螺栓固定。
4. 制氮設備與建筑墻體、其它設備之間的距離應大于800mm
5. 在固定端未被可靠固定情況下,嚴禁在設備間接管。
6. 排污口排放的污染物應排出室外,以免污染現場。
7. 嚴格按照銘牌上標示的電壓、頻率配置電源,電壓波動范圍不得超過額定電壓的±10%,電源進線導線截面應按額定容量選配。
1. 起吊設備進行裝車或卸車時,嚴禁在起重物下站人。
2. 制氮設備在運輸過程中應防倒置、防碰撞、防雨淋、防劇烈震動、空氣凈化組件和氧氮分離組件不能超過與垂直線10。的傾斜。
3. 制氮機應存放在干燥、清潔、通風良好、周圍無腐蝕性物質的庫房內。對于短期露天存放和運輸時應加蓋雨布,且設備不應與地面直接接觸。
4. 設備長期不用或者停機時應關閉好閥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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